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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攻坚期、深水期,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临的困难、挑战和风险也更为复杂多样。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时代已赋予生态环境系统迎难而上的重要使命。笔者以为,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对于攻坚克难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迈向深入至关重要。我们要在贯通落实责任、全面传导压力、加大投入强度、强化政策供给、广泛凝聚合力等方面下功夫,为高质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全链条责任传导。责任落实到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首先,要明责知责履责。抓紧修订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清单,把职责定得更加明晰准确。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细化的责任清单和工作规定,框定责任范围和边界。要全面认真履行职责,从政策制定到具体行动,都要充分体现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严格要求。其次,要落实落细落小。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具体办法,增强可操作性。要从细微处入手,在关键处着力,加大贯彻落实的严密性和扩大覆盖面,不断织密织牢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形成抓落实更大合力。第三,要见人见事见行动。见不到人就可能落空,空对空也难以落实,只有落在具体的人和事上,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责任才有着落。
优化多元投入机制,提高财力保障水平。一要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把生态环保方面的预算蛋糕做大,每年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保方面的公共支出和生态环保类项目引导资金、种子资金,吸引更多外部资金参与进来。二要强化企业出资。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必须承担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投入,积极解决与自身相关的环境问题。还要鼓励有余力的企业增加对外投资,不断开拓环保产业和环保服务市场,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多赢。要激发民间投资,深入研究要害问题,抓紧出台体系化、便利化、前瞻性的政策,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千方百计增强民间投资主体信心,吸引更多民间资金进入生态环保领域。要争取国际资金,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整合区域支持政策,借助各类路演平台、招商平台,深化沟通对接,全面推介联络,积极拓宽利用国际组织和外资机构长线资金的渠道。
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牵头充分调研,建立科学务实管用的考核体系,进一步突出针对性、体现差异性,把不同类别主体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来。要以考促抓,考出实效。通过考核及其结果的精当运用,把压力完整有效地传导下去,把用人导向、工作导向、作风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扎扎实实地抓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要考后跟进,考出长效。考核结束以后,要对被考核单位整改提升情况跟进监督,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同时,还要加强帮扶指导,使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形成集考、督、促、帮、带为一体的长效推进机制。
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牢牢把住制度闸门。强有力的政策是深入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托。制定出台重要政策要树立大局观念,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框架下深入思考和谋划,凸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考量。要坚持系统观念,结合当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自身实际,出台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政策措施群。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制定重大政策要增强协同观念,正式出台前应有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制订工作或提供意见,必要时还要征求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出台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产业调整、产能释放、工业园区设立、重点工程建设、大型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要主动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前充分对接,听取意见和建议,在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再出台或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担当负责、主动提供专业审核意见,发挥好绿色发展“守门员”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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