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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10月,长江干流岸线涉嫌违法违规利用项目整改完成率达98.9%,共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完成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
清理整治,“重塑”长江岸线
两岸岸线,对长江而言,犹如盛水的盆,是防洪的重要保护屏障,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载体。“长江病了”,在岸线上也有所体现——一些项目布局不合理,岸线集约节约利用程度不高;一些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乱占乱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式利用问题突出。
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沿江9省(直辖市)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对长江干流溪洛渡以下3117公里河道、8311公里岸线(含洲滩岸线)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5711个岸线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确定2441个岸线利用项目涉嫌违法违规。11月11日,水利部发布数据,截至今年10月,涉嫌违法违规的2441个项目已完成清理整治2414个,整改完成率达98.9%。其中,拆除取缔827个项目,整改规范1587个项目。通过清理整治,共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234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956万立方米,完成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
从生态“痛点”变环境“亮点”,长江干流岸线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整治成果来之不易,怎样防止违法违规利用岸线问题死灰复燃?
岸线清理整治防洪、生态效益显著
安徽省当涂县的长江岸线,曾经船厂、码头、砂场林立,高峰时期达45家,岸线乱占乱用问题非常突出。清理整治以来,当涂县重拳出击,实现项目包保责任制,共腾退长江岸线约4公里,拆除建筑物面积1.4万平方米。从临江不见江到近水也亲水,长江干流当涂段逐渐成为城市亮丽的“生态客厅”。
这是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的一个缩影。“岸线清理整治要解决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很多涉及既得利益,是非常复杂和艰难的工作。”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介绍,为依法依规做好清理整治,水利部组织长江委、沿江9省市坚持高位推动,通过签发总河长令、召开河长会议进行部署和调度,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强化跟踪督办,水利部先后组织长江委派出180多个工作组对清理整治项目进行现场督办,各省市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察;发挥发改、交通、环保、林业、住建等部门合力,共同推动清理整治。
为确保清理整治质量,各省份要求严格按照清理整治到位的整改标准,清理整治一个,验收销号一个,明确市级验收和省级复核销号流程。在完成省级复核销号的基础上,水利部又组织长江委对其中1742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占到清理整治项目总数的71%。
正是在这样的努力下,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在防洪、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消除了安全隐患,拆除取缔了一批存在重大防洪影响、不符合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占用生态敏感区及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二是恢复了岸线空间,对长江岸线存在的非法占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深水浅用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有效释放了岸线空间。三是改善了岸线面貌,沿江各地积极对整治后的岸线进行复绿,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绿地。四是提升了保护力度。通过清理整治,特别是解决一批长期侵占长江岸线的老大难、巨无霸问题,起到了警示作用,大大提升了沿江地方政府、社会各界保护岸线的意识。”魏山忠说。
盯紧27个未完成项目
目前,涉嫌违法违规的2441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已清理整治完成2414个,未完成的项目进展如何?
记者了解到,剩下的27个项目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汛期汛情影响及涉及司法诉讼、民生保障等特殊情况难以按期完成清理整治,经相关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河长同意后延期整改,每个项目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水利部将紧盯不放,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按既定方案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压实责任,紧盯问题整改质量和进度,严防虚假整改。在省级复核销号基础上,组织长江委逐项现场核查,做到延期整改项目全覆盖,确保清理整治质量。”水利部河湖司副司长刘冬顺透露。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金兴平表示,此次清理整治摸清了长江干流5711个岸线利用项目的类型、规模、用途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了台账,为此后建立长江岸线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通过拆除取缔和整改规范等分类清理整治,强化了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进一步推动了岸线规划的贯彻落实。”金兴平介绍,此次清理整治拆除了97个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拆除了125个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的项目,清理整治了107个长期岸线占而不用的项目,优化了长江岸线的布局,提高了岸线集约节约的利用水平。
建立长江岸线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清理整治成果来之不易,要保护好这些成果,防止违法违规利用项目死灰复燃,必须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
魏山忠回应称,水利部将主要从健全法规机制,压实河长责任,强化空间管控,加强监督执法,发挥信息化的作用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希望能尽早颁布实施。同时,适时修订岸线管理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明晰各部门职责,健全完善长江岸线保护利用的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共同解决长江岸线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岸线利用项目全过程监管。”魏山忠指出。
为严格长江岸线空间管控,水利部将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的划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目前已基本完成划界,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也在大力推进,为岸线管理保护提供界线约束;严格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统筹衔接好不同行业保护与利用的要求;健全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岸线监管体系,建立岸线日常巡查制度,实现巡查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等。(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