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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工作座谈交流会,就生态环境执法“行刑衔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展开讨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泽新,省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部相关负责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行刑衔接”工作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情况,并就双方下步联动合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明确
双方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在典型案例发布、重大案件查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培训、专家库建设等方面合作,推动“行刑衔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
一是共同出台一套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推动“行刑衔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共同汇编一本典型案例,择机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三是合力推进一批专项案件,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合力探索设立生态损害鉴定专项资金,提高生态损害鉴定和修复工作质效。五是联合举办一次业务培训,促进相互交流学习借鉴,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六是联合共建一个专家库,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和赔偿磋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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